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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校、医院必须建成绿色建筑

时间:2014-05-06 09:09:57   作者:孙航   来源:绿建之窗   阅读:1554  
内容摘要:    山东省住建厅出台《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要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等5类建筑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未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通知》中列出了5类建筑,要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虻揭恍羌...
    山东省住建厅出台《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薄罚要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等5类建筑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未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通知》中列出了5类建筑,要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这5类建筑包括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此外还包括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主要包括: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标准,按照《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经竣工验合格的,可认定为一星级绿色建筑,不再进行专门评价。

标签:建筑项目  山东省  建筑设计  办公建筑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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