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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8省15市光伏补贴政策一览

时间:2014-03-07 18:01: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绿建之窗   阅读:2010  
内容摘要: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一、江西省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ⅲ省专项...
     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i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n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外,福建、山西也已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陕西等地光伏利好政策也正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标签:光伏产业  金太阳  河南省  光伏发电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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