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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28 10:52:48   作者:娃娃小清新   来源:筑能网    阅读:1266  
内容摘要: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负责笮姓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相关...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


按\x0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并按月上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展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等9项内容。有中央及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要报告支持内容的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建筑节能统计报表具体填报单位及要求如下:

1.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月报表(附表1)、建筑工程竣工o况月报表(附表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年报(附表5)、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系统统计年报由各县区住建局填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情况月报表(附表2)由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填报;

3.市区的建筑工程竣工情况月报表(附表3)、重点企业能耗统计数据情况季报表(附表4)由市建工局填报;

4.既有建筑及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6)由市房产局填报。

填报时间和要求见附件。

e、市直单位报表直报委节能办,县区数据由县区住建局审核汇总后报委节能办。纸质报表上必须有填报人、审核人和主管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于2月20日前将建筑节能统计人员联络表报市住建委建筑节能办。2014年起,统计工作将纳入全市建筑节能检查的内容之一。


标签:可再生能源  建筑节能  六安市  废弃物  绿色建筑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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