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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在行动--青岛黄岛区

时间:2013-09-11 20:01:30   作者:绿建之窗   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1194  
内容摘要:青岛市黄岛区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末,全区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可...

    青岛市黄岛区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末,全区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达到50%以上。全面执行建筑强制性标准,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

    积极推进绿色规划。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城乡规划理念,增加绿色规划专题内容,科学确定城市密度,推进中心城区空间紧凑布局,引导土地混合利用。深入研究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研究分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绿色等级研究,在建设项目用地规I杓铺跫中增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内容,鼓励建设绿色建筑。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在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农房示范和农村危房改造节能改造试点建设,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围护结构保温、太阳能光热利用等适用技术、产品。加快实施绿色城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镇争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申报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编制绿色建筑专项内容。规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适合本地区的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没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审定后方可使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缧新躺建筑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达不到绿色建筑相应标准的,不得出具绿色建筑审查合格文件。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缟昵肼躺建筑设计评价证书,提交评价标识申报书、工程立项批件、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绿色技术工程方案。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积极开展公共建缒芎耐臣啤⒛茉瓷蠹坪湍苄Ч示等工作,确定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建筑和标杆建筑。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在建设项目办理“合理用能审核”和“建筑节能审查”时严格管理。所有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缃ㄖ要同时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对新建、改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积极推行能效测评标识和能耗定期报告制度。实施公共建筑用电限额管理,对超额用电的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严格落实《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关于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强制性条款,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对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认定。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复合及深度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要达到50%以上。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要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i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镇规划区禁止使用黏土制品。对不按照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返i,并按规定处罚。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确保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

    不断促进建筑节水。新建、i建、扩建建筑的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否则不予通过建筑节能认定。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


标签:可再生能源  青岛市  科学发展  节能建筑  黄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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