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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力发展适合江苏省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

时间:2024-11-12 10:00:46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314  
内容摘要:本文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81号提案答复——关于大力发展适合江苏省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的提案》2024-07-30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是能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我省资源节约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内容。......

本文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81号提案答复——关于大力发展适合江苏省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的提案》2024-07-30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是能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我省资源节约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内容。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具有良好基础,自2009年发布《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建筑节能标准实现了从50%到65%再到75%的逐步提升,构建了贯穿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


2015年在全国率先发布《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绿色建筑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其后不断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由2015年的31.9%提升至2023年的100%,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3.7亿平方米,建成超低能耗建筑47万平方米。目前我省超低能耗建筑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与住建部“十四五”任务目标,以及北京、河北、上海等兄弟省市的发展还有差距,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2年,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零碳建筑、低碳城区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等任务要求。


2023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智慧建筑、健康建筑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为积极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等节能低碳建设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撑。


2024年,在改善型住宅建设中,提出“鼓励按照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等要求。


202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全面推进建筑节能降碳”进行了相关部署,提出“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重点工作。


二、构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


2020年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江苏省居住建筑超低能耗技术导则(试行)》;2022年启动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编制工作,按照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改善建筑室内环境,减少建筑碳排放。持续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配套衔接。


继续加大对超低能耗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鼓励建设领域企业积极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提升我省建筑业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省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示范”研究工作,统筹推进低碳未来建筑设计、技术、运行和评估研究,同时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低碳未来建筑示范创建。


三、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


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工程、绿色低碳建造等,加快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特种玻璃等适宜低碳零碳负碳建材的新产品开发。支持墙体材料、防水保温等生产企业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碳建筑相配套的墙体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开发适应不同建筑体系结构和建筑功能需要的产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发高性能、高耐久、绿色低碳复合型装配式新产品。推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低碳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


四、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示范


2015年起,在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中单列“超低能耗建筑”类,开展试点示范。截至2023年底,共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27项,支持资金5840万元。今年在专项资金里还新增了“光伏产能建筑与能源微网应用”类别,探索集用能、产能、蓄能“三位一体”的用能方式变革,推动建筑由“节能”向“产能”迈进。


2023年起,我省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工作,在先导区申报要求中明确“因地制宜打造近零碳排放园区、社区或校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15%以上”等指标,在集中片区探索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技术路径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动区域建筑领域碳排放减源。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一是落实《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24年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要点》,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二是继续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持续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围绕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等进行全链条创新应用。三是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持续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建设,推动新技术在项目中的示范应用;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创建,指导绿色低碳项目落地。四是鼓励将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节能诊断服务、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筑节能设备更新等工作。健全能耗双控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探索用能预算模式,推动建筑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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