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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水专业要点你应该知道!(2)

时间:2020-04-14 21:01:17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4246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实践稳步推进、发展效益明显,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理念、认识和需求逐步提升,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共评出10 927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筑面积超过10亿m²,2018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6%,绿色建筑进入了规模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绿色建筑发展......


  新《标准》相较于原《标准》还增加了新的绿色建筑等级,参考国际上主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了绿色建筑的普及推广和规模化发展,兼顾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地域不平衡性,增加了基本级的设置,新《标准》绿色建筑等级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及三星级共计4个等级,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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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标准》各类指标均分为控制项与评分项两类,并统一设置加分项。对于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水专业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体现在节水器具的用水效率上,一星级绿色建筑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需满足不低于3级的要求,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需满足不低于2级的要求。

另外,新《标准》取消了不参评的情况,对于条文的判定结果,只有是否达标或取得分值,没有不参评,也不需要根据参评情况进行分值调整。

2 “健康舒适”章节中的水专业内容

  新《标准》拓展了绿色建筑的健康内涵,“健康舒适”章节包含水专业相关要求的条文共有4条,包括水质要求、水质保障措施、排水卫生、系统标识等,均为新增条文,为建筑使用者提供安全、高品质的用水,保证生活环境的卫生与舒适性,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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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水质要求

  建筑生活饮用水的出水水质应达标,用水点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常规指标及建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规定的非常规指标,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绿色建筑,对于所有合格的建筑同样适用。

  市政供水通常更关注公共供水单位出水水质是否合格,容易忽视输水过程中的水质变化,而这一环节往往存在水质恶化的隐患。因此,控制项5.1.3条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的取样点应在项目范围内,每年应提供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设计时,可参考同一水源临近项目的水质检测报告,针对供水水质现状进行设计,确保绿色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水点水质达标。

  建筑中除了生活饮用水之外,通常还有其他用水需求,评分项5.2.3条在控制项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分质供水的绿色建筑采取措施保证直饮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及景观水体等其他各类用水的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水质标准规定。对于未设置分质供水系统,且能够保证生活饮用水供水水质安全的项目,评分项5.2.3条可以直接得分。

2.2 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

  新《标准》针对建筑二次供水提出水质保障措施要求。控制项5.1.3条要求绿色建筑在运行环节重视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保障,必须针对二次供水系统中的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制定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保证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频率不低于每半年1次,旨在引导绿色建筑通过规范的定期清洗、消毒,消除水质恶化的隐患。对于未设置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的项目,因为没有储水水质恶化的风险,控制项5.1.3条的储水设施相关要求可以直接达标。

  与控制项要求相对应,评分项5.2.4条对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的设计与选型,提出了防止水质恶化的措施要求,鼓励绿色建筑选用成品水箱,并在水箱设计安装时充分采取便于水箱清洗、避免“死水区”出现及防止生物进入等其他避免水质恶化的措施。对于未设置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的项目,与控制项5.1.3条处理方式相同,评分项5.2.4条可直接得分。

2.3 便器水封

  新《标准》将便器水封设置要求纳入控制项,5.1.3条要求绿色建筑必须选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旨在实现卫生排水,保障室内空气品质。当建筑采用构造内不带水封的便器时,需要通过在便器排水管道下游安装存水弯的形式设置水封,而便器排口至存水弯之间的这段管道管壁容易附着污物,其产生的有害气体仍能逸入室内,产生异味甚至危害人身健康。选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水封位于便器排水口最上游前端,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排水系统内有害气体进入室内。

2.4 管道标识

  建筑给排水管道及设备按照系统分类设置标识,能够有效避免在施工及运行维护阶段可能发生的误接情况,避免分质供水系统的低水质系统对高水质系统的污染。控制项5.1.3条要求对于容易误接且误接危害性较大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管道和设备,必须设置标识。

  评分项5.2.5条在控制项5.1.3条的基础上,对绿色建筑给排水管道及设备标识提出更高要求,鼓励所有给排水管道和设备都设置标识,最大限度避免误接情况的发生。标识的设置关键在于分类明确、覆盖全面、内容完整、材质不易损坏或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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