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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通知

时间:2019-09-03 22:06:25   作者:湖北住建厅   来源:小编   阅读:2445  
内容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城乡建设领域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城乡建设领域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重点申报领域为: 

1.城乡统筹研究领域: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体制机制研究、城乡统筹与小城镇建设、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老旧小区改造等。 

2.城镇化推进研究领域:当前我省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与对策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等。 

3.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传统风貌保护、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地域特色建筑风格传承等。 

4.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研究领域:住房保障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住房保障体制改革与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研究、城镇住房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等。 

5.建筑节能领域:绿色建筑技术、超低能耗建造技术、绿色建材与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空调制冷与供热采暖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建筑节能集成技术等。 

6.绿色生态建筑领域: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技术、城市双修技术、气候适应性城市技术、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应用技术、城镇污水及污泥处理再生利用技术、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技术、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技术等。 

7.建筑能耗监测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域:建筑能耗监测技术、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 

8.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领域:绿色与新型建筑结构技术、建筑工业化及住宅产业化、装配式施工技术及部品工厂化生产、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术等。 

9.信息化应用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信息技术、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与BIM技术、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管系统信息技术、智慧城市、智能建筑与居住小区数字化技术等。 

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 

重点申报工程为: 

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程、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工程、生物质能建筑应用工程、风能建筑应用工程等。 

2.绿色生态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指标体系对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要求,并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生态建筑工程。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等。 

4.建筑节能综合: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工程、能耗监测技术应用工程等。 

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应符合《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09〕7号)及相关规定中有关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并且竣工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等项目,且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研究单位或联合合作单位申报,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 

(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按《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填写《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及项目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和筛选,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州所属项目申报材料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州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一并报送;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送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二)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一)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结题,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省住建厅提出延期申请;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依据《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将从列入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 

(三)未按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完成的项目,其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或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资格自行废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四平、彭艳琴   

联系电话:68873087、68873349     

电子邮箱:103134812@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 

邮编:430071 

附件: 

1.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开发)项目申报书 

2.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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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建筑节能  示范工程  湖北省  绿色建筑  绿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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